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皋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度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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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、国家工商总局《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》、《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》和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现就我县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凡2017年12月31日前(含12月31日)登记注册的企业(包括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,非公司企业法人、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)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,通过网络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甘肃)” http://www.gsxt.gov.cn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,并向社会公示。 二、首次报送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先通过网络登录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甘肃)”(网址http://www.gsxt.gov.cn),进行“企业联络员备案”。已备案的企业联络员如需变更的,可直接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甘肃)”(企业信息填报)中办理“企业联络员变更”。 三、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有关信息的,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“经营异常名录”,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,并在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公示,直至列入“黑名单”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异常状态的市场主体,将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、国有土地出让、授予荣誉称号、工商变更登记、银行贷款、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受到限制。 四、皋兰县工商局年报公示咨询电话 1、登记科:5727385 2、城关工商所:5721321 3、城北工商所:4909306 4、什川工商所:5725835 5、北龙口工商所:5781315 特此公告。
皋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 | |||||||